发行NFT数字藏品合规操作指引2022版发布,凸显行业风险问题

2025-05-20 07:03:10

近期,《关于发行NFT数字藏品的合规操作指南》2022年版正式对外公布,该指南由广东省互联网协会区块链专业委员会、广东中科智能区块链技术有限公司以及泰和泰(广州)律师事务所等多家机构共同编制而成。

自2021年起,全球NFT市场迅猛扩张,据某些研究机构的数据显示,市场规模已膨胀至650亿美元之巨。与此同时,国内众多企业及机构纷纷投身于NFT数字藏品的热潮之中。鉴于NFT数字藏品的发展历程较短,

目前,可立即使用的相关法律条文数量有限,伴随市场的迅猛扩张,亦暴露出诸多风险与挑战,具体表现有:

数字藏品平台的运营主体质量参差不齐。这些主体往往缺乏必要的合规意识,责任划分不清晰,运营资格不健全,区块链网络的接入情况真假难辨,有些平台在上线或关闭时显得过于随意,这可能导致用户遭受巨大的财产损失。此外,艺术品等发行标的的权益确认也缺乏有效的法律保障。数字藏品在铸造与发行过程中,往往缺少规范的合法授权程序,有时甚至出现未经授权的发行或缺乏实际价值的藏品被上链铸造发行的情况,这很容易引发版权争议或导致用户财产受损。许多用户过分热衷于数字藏品的投机行为,而忽视了这些藏品背后艺术品等发行标的的真实价值,缺乏对技术合规性的评判依据。这种对数字藏品的过度投机行为,必然

非理性投资热潮的助长,以及数字藏品金融化倾向,往往被不法分子所利用,用于非法活动,诸如洗钱等,导致人们忽视了对标的物实际价值的关注,无视区块链技术应用所遵循的客观规律,进而产生了巨大的投机风险。这种风险进一步引发了非法维权、恶意投诉等聚集性行为,对社会秩序和数字经济的良性健康发展构成了不稳定因素。

指引明确,参与铸造及发行NFT数字藏品的企业或平台必须拥有以下注册、资格或批准文件:首先,需持有《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且其业务范畴必须包括“互联网信息服务”(即ICP许可证)和“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即EDI许可证);其次,必须拥有《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再者,还需具备《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最后,若企业或平台计划开展拍卖业务,还需取得《拍卖经营批准证书》。5、发行平台需向交易参与者发出风险警示。6、严禁未满法定年龄者参与交易,平台需设立明确的禁止交易规则。7、若法律有特别规定,则依照法律执行。

若企业或平台在发行NFT数字藏品时,未遵循本指引第一条规定的资质要求或未取得相应许可,且未执行相关规定,将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若未取得《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而擅自开展电信业务,或超出许可范围经营电信业务,相关部门将依据职权要求其改正,并没收非法所得,同时处以非法所得3至5倍的罚款;若无非法所得或所得不足5万元,则处以1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以下的罚款;若情节严重,将被责令停业整顿。

若未取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而擅自开展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相关部门将责令其立即停止此类活动,并给予警告,同时处以不超过30000元的罚款;若该主体拒绝停止经营活动,将依照法律规定,将其列入文化市场黑名单,并实施信用惩戒措施。

未取得《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而擅自开展网络出版业务的,相关部门将依据其法定权限予以取缔;同时,根据相关部门的通知,将依照《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对其进行关闭网站等处罚措施。若行为已触犯刑法,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若尚不构成刑事处罚,则将依法进行其他相应处理。彻底销毁所有涉事网络出版物,依法收缴非法所得及用于违法出版活动的主要设施和专用器具,若违法经营额超过1万元,将处以违法经营额5至10倍的罚金;若违法经营额未达1万元,可处以不超过5万元的罚金;对于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需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若未获得《拍卖经营批准证书》而擅自进行经营性拍卖,将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被责令停止活动。

标签: NFT数字藏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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