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藏品行业乱象与规范发展:区块链技术下的法律风险与合规路径
【摘要】是将区块链技术与数字作品相结合的新事物,数字收藏在数字作品领域引起了感觉,并形成了开发繁荣。作为一种新兴商业模式,国内数字收藏中有许多混乱,包括投机,内幕交易,洗钱或非法筹款。我们必须解决数字收集行业的当前问题,并从平台开始,以履行其预先审查收集合法性的义务,监管机构促进了各种联盟链的跨链互连,探索二级交易市场的开放,并在合规性的前提下开放,在合规性的范围内,投资者风险教育普及,并鼓励对多个应用程序进行促进数字集合,以促进数字汇集的平台,以促进数字汇集的范围,从而促进了数量的范围,从而促进了众多范围。
[关键字]区块链的数字收集法律风险[宗凯分类编号] D669 [文档识别代码]
作为将区块链技术与数字作品(例如数字图像或数字音乐)相结合的新事物,数字收藏(非言语缩写为在国外的“ NFT”,大多被翻译为“非殖民代币”,它们被称为“数字集合”,根据国内行业协议,它们会在数字工程中造成了分配者的兴趣,影响了分布者的兴趣。作为一种新兴商业模式,国内数字收藏中有许多混乱和法律风险。因此,有必要根据当前数字收藏的状况分析现有问题,并促进该行业的标准化发展。
数字收藏的技术特征
数字收集是由特定程序在区块链系统上产生的,并根据链上技术标准协议(例如ERC-721等)发布的数字集合(如ERC-721等)。作为存储在区块链分类帐中的数据单元,记录的信息确认了映射的数字作品的权利。作为一个非调解令牌,数字集合与同质令牌(FT,令牌,例如比特币)相反。他们的“非元素化”反映在每个数字集合都有独特的数字标识符的事实中,记录创建时间,交易记录和其他信息。每个数字集合都是独一无二的,不能篡改,不可分割的,也不能彼此取代。数字收藏的数字徽标成为确定数字作品所有权的载体,证明了独创性的真实性和反映稀缺性。数字收集使用区块链技术来识别特定的数字作品,每个数字收集绘制了特定区块链上的独特序列号。例如文化文物的外观,门票,时尚玩具,盲盒,卡片,绘画和表情符号等,可以“铸造”到数字收藏中并出版。
数字收藏是映射的数字作品,就像房地产证书是纪录的财产一样。房地产可以由多个股份中的多人拥有,但是房地产证书文本用于证明房屋的所有权,并且是不可分割的。可以将诸如比特币之类的同质令牌分开,并且不会损害分裂后每个部分的价值。数字收藏量不能像比特币那样交换1:1。诸如比特币或以太坊之类的同质令牌是类别,该类别确定它们不能将特定资产固定在链上并提供独特的凭证。对于原始数字作品,数字收集的功能是定义其权利所有权,宣传权利和权利证明,从而为数字工程的交易,流通和收入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技术便利。
过去,人们很容易获得数字作品的不加区分的副本,并且被低估了数字作品的价值,作者的创造动机被压制了。数字收藏通过区块链技术造成了稀缺性(不可分割的和无法复制),这会触发人们收集数字作品的愿望 - 如果收藏家知道有一个可靠的数字作品原始版本,他们可能渴望获得这项工作。互联网创造了侵权的条件,例如对数字作品的低成本复制和传播。原始权利持有人很难证明数字工程权利的合法性,找到侵权和保护权利的证据。数字收集不能复制,但可以易于验证技术。通过出售数字收藏,将促进数字工程的流程。存储在分布式分类帐中的智能合同信息将无可辩驳地证明其独特性。其他人可以拥有同一数字工作的内容的副本,但是只有数字收集持有人才能证明他们访问的数字工作具有可验证的法律来源。因此,区块链技术的应用减少了确认权利的困难。
数字收集映射的资产价值是影响数字收集价值的重要因素。传统艺术品的价值(例如梵高的向日葵)通常由特定的物理载体和内容来定义。依靠通信媒介,可以以低成本无限期地复制数字作品,并且副本的内容完全相同。目前,工作对特定载体的依赖是可选的。 MAP Works的数字收藏价值源于数字作品本身的价值,但是数字收藏本身的独特性也可能使其成为具有收集价值的数字资产。数字收藏记录了自己独特的内容,例如创建信息和交易信息,这可能成为价值的来源。例如,在2021年6月,万维网的父亲蒂姆·伯纳斯·李(Tim Lee)拍卖了全球网络源代码的NFT,价格为540万美元。尽管万维网的源代码很久以前就已经发布了,但持有其相应的NFT并不意味着享受与世界网络相关的应用程序的任何所有权,但NFT的价格仍被认为反映了具有其历史意义的价值。
数字收藏的发展趋势
从2018年到2020年,外国数字收藏(NFT)市场规模增长了825%,买家增长了144%,卖方增长了113%。根据Slate()统计数据,2022年,数字收集的全球总交易量达到555亿美元。发行了一些数字收藏,并进行了交易的案例,这些案例突破了人们对数字工程价格标准的固有想象力。例如,在2021年,佳士得拍卖行拍卖了数字绘画艺术家“每天:前5,000天”的作品,价格高达6,935万美元。成功的竞标者收到了代表其加密货币数字钱包中作品的所有权的数字收藏,从而引起了拍卖行的轰动。例如,区块链公司烧毁了其所有艺术家银行的绘画“白痴”,然后发布了一个名为“ burnt”的数字收藏,用于“白痴”,然后拍卖。
近年来,数字收集繁荣也在中国出发。根据中国数字收集行业发展报告,该报告在2022年世界人工智能会议(WAIC)上发布,我国家在2021年的数字收藏的市场规模约为1.5亿元,预计2026年将达到150亿元人民币,而市场规模可能在五年内增长近一百万倍。 2022年7月,《中国邮报》宣布建立了世界上第一个元宇宙概念虚拟邮局“元邮局”,并发布了元元邮局的第一套8 AI“航空“航空主题”邮政数字藏品。上海博物馆的“海洋”数字收集平台和其背后的“ Chain”是IT开发的第一个数字收集平台和区块链技术系统。每当“海洋博物馆”发布一个数字收藏时,将包括在博物馆中以进行收集,并最终形成一个在线文化博物馆,其中涵盖了丰富的内容,例如文化文物,艺术和创作。总体而言,数字收集仍处于开发的早期阶段。具有完整区块链技术设施,强大的文化和创造能力,丰富的资本,丰富的IP资源,强大的宣传和分销功能的数字收藏,并能够与现有行业结合使用多元化的应用程序方案。
混乱和数字收藏中的问题
但是,数字收集行业仍然存在许多问题和风险。自2022年5月中旬以来,大量国内数字收藏的价格遭受了巨大的动荡,甚至“一半”,据报道,未知平台已经逃走,清理或被解雇。该行业正面临“冷浪”,并且混乱出现。根据Slate()统计,2022年全球数字收集交易的交易量的46%涉嫌炒作和对策,并且存在非法财务活动的风险。一些新成立的数字集合平台的实际控制器尚不清楚,并且存在猜测和投机的极端风险。一些平台在定价规则中尚不清楚;一些平台具有“ ”交易;一些数字收集版权值得怀疑。一些小型平台经常逃跑,导致买家无处可抱怨。具体而言,数字收集行业实际上具有不受限制的“发行权”,这影响了数字收集物业权利的合法性。它的常见形式是,未经数字收藏的原始所有者许可,卖方在特定作品中分发了数字收藏。目前,与数字收藏有关的权利的合法性值得怀疑。
一个区块链平台上流行的数字收集项目可能会在另一个区块链平台上伪造。例如,在信息不对称的帮助下,中国的一些人使用NFT小马系列()的帐户在中国的交易平台上发布类似的数字收藏。两者的颜色,图像,细节,名称,创建时间和其他信息几乎完全相同。类似的侵权人士在市场上充满了许多涉嫌盗版,窃和其他非法事件的非法事件,监管机构应注意各种侵权问题。与真名系统(例如在线购物交易)不同,公共区块链上的地址是匿名的(化名),即使侵犯了它们,也很难找到。相关平台只能删除侵权的数字收藏,并且可能承担联合和未能履行其审慎义务的几项法律责任。这种情况会导致侵权人任意窃取他人的作品,分发出售数字收藏,并借用区块链匿名(或化名)交易,以掩盖其真实身份。
在内容方面,某些平台的资源有限,已发表的数字收藏的内容被严重匀浆,并且行业中存在恶性竞争。例如,同时在多个平台上出售或拍卖了基于著名艺术家(例如Xu )绘画的数字收藏,引起了公众争议。国内数字收集具有很高的合规要求。为了避免潜在的法律风险,如果数字收藏价格以高价价格定价,大多数领先的平台都禁止数字收藏再次交易。该平台仅限制了数字收藏的发行和购买者的购买,并且严格限制了转让时间。如果数字收藏的公允价值不高,而是被推送者炒作的价格高,可能会怀疑欺诈。数字收款的股权交易可能违反财务监管法规,或者涉嫌非法业务运营。担心法律风险已经使顶级平台单流通模型,平台的利润有限,而且收藏馆几乎没有短期欣赏的空间,这很难使该行业长期以来在买家中流行。大多数平台不太可能能够继续发行大量流行的文化IP收藏,这些文化IP收藏具有很高的创造力并引起公众的关注。从长远来看,市场已经缩水。
通常,数字收集具有区块链分散的技术基因,信息不能篡改,并且具有很高的技术信誉和安全性。有关链条的信息是开放和透明的,可以追溯到收集交易和流通信息,但这仅基于公共连锁店的一般情况。国内数字收藏主要依赖联盟链或私人连锁店。关键信息缺乏透明度,例如收集分布数量和循环信息。基于联盟连锁店或私人连锁店的数字收集主要托管在集中式服务器上,并且面临两个主要风险:首先,如果服务器属于停止操作的特定公司,则不再存在数字收集的内容,那么特定的数字集合可能毫无价值,并且数字资产的权利将失去基础的基础;其次,集中式服务器上的元数据很容易修改,从而导致数字收集映射可能不是正确持有人最初预期拥有的数字作品,并且侵犯了持有人的合法权利。对于小型平台,这种风险特别突出。此外,在缺乏外部监督和链上信息不透明的前提下,还有关于发行和交易的数字收集数量的秘密操作。一些平台使用内部人交易来推测特定的集合。某些平台的创始人或员工持有一些数字收藏,或者使用其信息优势参与交易/拍卖,或与第三方合作以提高特定收藏的价格,推高价格,并销售和粉碎市场,并获得巨大的收益。
某些平台发行的数字收藏的价格飙升和下降。平台上的买家资金无法提取现金。该平台没有严格验证用户的真实姓名,这促使一些买家借此机会隐瞒或隐瞒其犯罪收益或收益,并意识到他们的洗钱意图。某些数字收藏的价格缺乏价值支持,并且已成为投机工具。 “商业制造商”通过早期交易和其他手段ho积数字收藏,从而筹集了货物,严重危害了市场的公平性。通过调查,一些平台典型地怀疑是非法筹款或欺诈:该平台与所谓的“小组负责人”联合使用,该平台有自己的用户群体可以维护自己的用户组,为特定平台转移流量,并且该平台根据数字收藏的销售来分配“集团负责人”。这种类型的小型平台在与“小组负责人”和“切割韭菜”联手后逃跑了,这是涉嫌欺诈,值得关注的。这种类型的平台以数字收藏的名义参与金字塔计划或欺诈,这影响了行业的整体声誉。
标准化数字收集行业发展的措施
首先,我们必须加强对数字收藏的知识产权的保护,并适当处理侵权纠纷。当前,海外平台上的数字收藏主要是通过以太坊等公共连锁店“发行”的,而国内数字收集大多是通过该平台本身构建的私人连锁店或联盟链发行的。某些平台的技术与区块链无关。联盟链信息的透明度很低,但相对可控。在国内平台发布或拍卖数字收藏之前,他们应承担责任提前审查创作者数字收藏来源的合法性。他们可以建立发行人的存款系统,采用用于数字收集创建者的真名身份验证系统,增强账户后的问责机制,以便有效地控制数字收集的“发行权”,并减少数字收集领域的知识产权侵权争端。
当发生数字收集侵权争议时,可以考虑“基于区块链的争议解决机制”。区块链的共识机制和在此基础上建立的智能合同可以提供有效的解决方案来解决“适用规格”和“执行基础”的问题。目前,与数字收藏有关的法律或政策仍然相对空白。基于共识机制和算法信任的智能合约可以使用一般的常识和基本合同法原则,以有效,廉价地解决与法律关系的链上纠纷,而无需明确的法律规定。在制定了处理纠纷的裁决之后,基于区块链的争议解决机制将触发智能合约的执行条款,并自动执行裁决。该机制解决了执行困难的问题,并且还避免了私人治理中强制执法领域的合法性纠纷。
其次,监管机构应鼓励每个平台的集中数据存储转换为多中心存储机制,以减少集中存储机构的单点故障的可能性。目前,大多数国内平台均来自自己开发的联盟链,它们本身就是自己的。它们被称为联盟链,但它们没有相互联系,这与私人连锁店基本相似。将来,国家可以发出工业政策,以鼓励各种链条的跨链互连,形成与网络节点的更广泛的联盟链,并实现多方面的存储和多节点治理。将来,可以对区块链监管政策进行适当的调整,监管机构将进一步促进联盟链与以太坊等众所周知的公共连锁店之间的联系,阐明加密资产和加密货币的性质,并帮助国内数字收藏与国际标准联系。基于联盟连锁店或私人连锁店发布的数字收集的信息披露范围有限,因此很难完全宣传数字作品的版权。由单个机构控制的附属连锁店或私人连锁店容易出现单点,并且不能保证收款买家的权利和利益。鼓励不同的平台共同参与创建“公共联盟链”,将有助于改善这种情况。
第三,自2021年以来,国内数字收藏是一个新的行业。市场规模较小,用户数量很少。发行数字收藏的著名艺术家和现象的IP受到限制。为了鼓励数字收集赋予数字作品的创建能力,我们可以在正确的时间探索和促进二级交易市场,促进及时及时支持监管政策的行业支持,并鼓励平台探索在多种情况下使用数字收集的应用,而不是允许购买者“在JPG格式中查看图片”。缺乏二级交易市场使该行业失去了活力和难以增长。不支持数字收藏的流通的平台对许多买家没有吸引力,并且该平台没有发行费的收入,利润有限。一些平台还对寄售功能进行内部测试,该平台充当交易服务,每个转售平台都收取一定的处理费。在当前的法规差距期间,这些平台几乎是在法律边缘建立和漫步的交流。因此,行业的稳定发展迫切需要对政策和法规的明确支持。
第四,监管机构和自我监管组织应继续提醒人们风险,促进投资者的风险教育,并打击诸如欺诈之类的非法行为。目前,大多数数字收集买家都是该行业的新手。新进入者容易出现非理性的消费,只关注数字收集价格的上升和下跌,而忽略了其含义和价值。例如,当一些买家购买“数字复制文化文化遗物”类型的数字收藏时,他们并不关心时代,属性,用途及其在特定文化遗物历史上的意义。购买的目的主要是以更高的价格将其出售给下一个房子。为了衡量数字收藏的价值,买家需要注意他们对数字收藏映射的数字作品的权利,分析其基本权利的含义,正确衡量数字收藏的内在价值和市场价格,并确定其稀缺性和独特性。没有合理的权利或价值作为数字收藏的基础,简单的炒作是不可持续的。数字工作的原始版权所有者授予了数字收集持有人的版权财产权的一部分,但是对不同作品版权物业权利的限制程度是不同的。近年来,流行的海外项目“无聊的猿”允许数字收集持有人使用,复制和展示他们购买的特定艺术作品,并根据艺术品创建衍生作品,例如生产和销售展示艺术品的T恤。与广泛授权的“无聊猿”不同,一些原始数字收藏的版权所有者只能授权买家享受有限的访问特定数字作品的权利。数字收集可以用作链数数字作品的真实性的证明,并证明了数字工程交易中版权的证明。但是,版权证明仅意味着映射到数字收藏的数字作品是真正的作品。持有这样的数字收集等同于合法持有该作品的真实性确认证书,并获得访问真正的数字作品的资格。原始版权所有者(或项目政党)授予买方的权利规模与数字收藏的市场价格直接相关。监管机构和自我监管组织应特别在该领域普及投资者教育,以避免投资风险。
第五,确认数字收集财产权的法律属性,并鼓励平台深入研究数字收集的多种应用程序。国内数字收藏的商业生态系统仍处于早期阶段,远离成熟。大多数平台都热衷于简单地销售数字收藏,而买家只是拥有收藏品。 “无聊的猿猴”打破了世界各地的圈子,并与许多名人与知名公司合作。它的版权开放原则打破了传统IP的独家授权的概念。商业机构或个人可以购买“无聊的猿” NFT头像并进行自己的商业开发。随着数字收藏的用户群和交通效应的改善,一些中国商业公司积极拥抱以无聊的猿类代表的数字收藏来创建品牌形象。一些新平台开放了艺术家IP领域,为艺术家提供创造性的平台和社区运营,从而在创作者和用户之间形成了更强的IP粘性和增值。在采矿IP方面,一些专注于促进当地无形文化遗产的平台已经开始出现,例如“印章”推出了山东传统文化收藏,例如Lu Inter Inter 和灰色的新年绘画。尽管数字收集行业目前遇到了各种问题,但它积极地确定了其法律属性。在发展标准化发展之路的帮助下,行业的创造力将带来非凡的视野,并刺激文化和创造性领域的数字化驱动力。
(作者是中央金融与经济学学院的教授兼博士主管)
[注意:本文由“金融系统安全与区块链监督技术”(批准时间:2021-03)资助,用于中央金融与经济学的新兴跨学科建设项目]
【参考】
Yuan Kang和Tang Feng:“金融技术背景中金融基础设施的系统学风险和监管响应”,“金融法”,第6号。
wu Yun和Zhu Wei:“虚拟货币的国际监督:从反洗钱开始”,“金融法”,第2期,2021年。
③邓纪:“定义财产利益的标准制度的重建 - 以承认利益转移罪的认可”,“当代法律”,第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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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 :“ NFT交易模式下的版权保护和平台责任”,“金融法”,2022年第5号。